交通事故管理区标志的应用解释——赛思交科

2022年5月7日 0 条评论 1.16k 次阅读 0 人点赞

根据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的时效性分类,可分为两类:永久性标志和临时性标志。因道路施工作业管理需要,而设置的作业区标志已纳入临时性标志,同时在新版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之《道路交通标志部分》(GB5768.2~2022版)中,还将出现“交通事故管理区标志”,也纳入临时性标志范畴。因道路施工作业、交通事故等原因,需要临时对道路部分区域,实施现场临时管控,包括:车道(或通行区域)封闭、交通流引导、安全警示、层级降速等。待施工作业,或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,需要对现场进行恢复,恢复至道路通行原有状态。

从通行规则上来看,临时性标志具有临时强占性,其阐释的交通语言指令要优先于永久标志,即当道路同时出现临时性标志(目前包括:施工作业区标志、交通事故区管理标志),和永久性标志时,若两类标志所表达的管控指令有冲突时,以临时性标志为准。如:事故管理区出现限速30km/h的限速标志,而道路设置的永久性限速标志为60km/h,应当以限速30km/h作为驾驶速度上限。如果条件允许,在设置了与永久性标志有冲突的临时性标志时,应当在永久性标志版面上进行临时遮挡处理,盖住标志版面内容,避免途径路段的驾驶人员产生歧义,待完毕后,再恢复至原来状态。遮盖时,注意使用普通级别反光膜,仅遮盖关键内容的四个角,保证不会脱落即可,否则如果黏附太牢固,恢复时,会损坏原来标志的字膜,使标志版面反射功能失效,最终只能做更换处理。

交通事故管理区标志采用专用的荧光粉红色为底板,区别于常见的蓝、黄、绿色为底色,让标志从视觉上更具冲击力,司机在很远处看到粉红色标志,也许字样还未看清,但已明白前方区域肯定与事故管控有关。本标志用于警告前方路段正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管理,车辆驾驶员应减速慢行、停车等候或绕道行驶,应根据道路限速情况,设置于事故发生区域前方的适当位置,前置距离一般值,参考如下列表。

为保证全天候的识别度,交通事故管理区标志可采用主动发光工艺,如太阳能LED点阵发光工艺、全透面板显示型发光工艺;还可根据需要,添加实时数据通讯功能,一旦标志设置时,开启数据通讯反馈按钮,实时向导航数据库系统反馈路段当前正实施交通事故管控,提醒临近车辆注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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